原标题:光泽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04日讯 近日,光泽县人民法院对以陈某为首的涉恶团伙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容留、介绍卖淫一案公开宣判,13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而为他们充当“保护伞”的两名辅警也栽了。
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期间,以陈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刘某生、余某发、官某伟等12人为主要成员,在光泽县境内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当警方全力查处这个犯罪团伙时,裘某、元某却利用身为辅警的便利,明知陈某等人开设赌场的情况,收受贿赂,并多次向陈某等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查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等13人所从事的违法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分别构成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介绍卖淫罪。故依法对陈某等13人分别判处1年至4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而被告人裘某、元某身为在国家机关中从事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工作人员,在查禁犯罪活动过程中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故法院依法判处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元某有期徒刑1年。
(张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