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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分设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 适应司法需求

原标题:最高检分设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 适应司法需求

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最高检分设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

正义网北京1月3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戴佳)记者今天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立第六检察厅、第七检察厅和第八检察厅,分别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为适应人民群众加强合法权益保护、维护司法公正的期盼,针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实施后,民事和行政案件大幅增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问题,最高检设立分别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的第六检察厅和第七检察厅。分设有利于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有利于更加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职能优势,有利于更加及时高效回应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民事、行政申诉诉求。同时,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损害英烈名誉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履行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赋予的职责,专设负责公益诉讼检察的第八检察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改革前,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只有民事行政检察厅负责。负责刑事检察的机构有四个,而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机构只有一个。“重刑轻民”“重刑事轻行政”的问题客观存在。民事申诉案件过去几年大幅度上升,远远超过了刑事申诉案件,行政申诉案件也有上升。显然,只设一个民事行政检察厅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对检察机关职权行使的需求。公益诉讼检察2016年、2017年经法律赋权试点,2017年6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

张军表示,最高检主动从供给侧进行改革,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把公益诉讼检察专门分立,得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高度认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于2018年8月同意设立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最高检进行分设的根本考虑就是办案的需求,满足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需求,落实民主法治,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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