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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大胆使用个性鲜明不怕得罪人的干部

原标题:中央军委:大胆使用个性鲜明、不怕得罪人的干部

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军队建设中,在尚无明确限制和政策规定的探索性试验、开创性工作中出现一定失误,将可以容错免责。

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军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并大胆使用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等三类干部。

军委明确六种情形可容错免责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特别是以下六种情形,要同故意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在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决策部署中,因认识局限、形势变化等因素出现过失的;在实战化训练、执行战备任务等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在深化部队改革、推进建设发展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发生失误错误的;在临机处置突发性事件中,因情况紧急导致一般性工作失误的;在尚无明确限制和政策规定的探索性试验、开创性工作中,出现一定失误的;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出现一定失误的。

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评先评优要不受影响。对因领导责任受到处分已过影响期,且能够改正错误、做出工作成效的干部,选拔任用时与其他干部一视同仁。

明确大胆使用三类干部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要把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作为关系军队建设全局的紧要大事,作为党委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探索加强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以评价导向引领精力投向、激扬强军志向。坚决落实军队好干部标准,突出实践实干实效,改进完善干部任职资格制度,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持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实施意见》明确要大胆使用三类干部: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大胆使用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大胆使用关键时刻豁得出来、冲得上去的干部,大胆使用默默无闻打基础、干实事的干部。健全完善“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注重在重大军事行动中锻炼和考验干部,培养强军打赢、担当作为的本领能力。

政策待遇向作战部队、艰苦边远地区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倾斜

《实施意见》要求,要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执纪执法、巡视审计、教育整顿等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又要充分相信干部、尊重干部,维护和保障干部正当权益。

同时,加快推进军人荣誉制度体系建设,政策上、待遇上向作战部队、艰苦边远地区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倾斜,着力解决干部转业安置、家属随军、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大力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承担责任,党组织要为担当负责者担当负责、当干事创业者的坚强靠山,推动形成气顺劲足的干事创业环境。

新京报记者 倪伟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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