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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重“实绩”轻“痕迹”的鲜明导向

原标题:树立重“实绩”轻“痕迹”的鲜明导向

把工作抓到实处,落到实地,必须树立重“实绩”轻“痕迹”的鲜明导向,切实纠正“过度留痕”等新形式主义的危害

岁末年初,各单位都要接受上级部门的督查检查考核。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一年来安排给下级的任务落实了没有,效果咋样,到实地一看,成绩一目了然,问题也难以遮掩。但凡事有度,过犹不及,督查检查考核也是一样,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当下,一些地方和行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已经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基层工作。为了把工作抓到实处,落到实地,必须树立重“实绩”轻“痕迹”的鲜明导向,切实纠正“过度留痕”等新形式主义的危害。

必要的督查,对促进工作很有帮助,也是考评基层工作的有效手段。然而,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这一手段的理解存在很大偏差,自认为凡是工作,只要戴上“督查”的帽子,打着检查考核的旗号,就有了权威性和威慑力,基层就不得不重视。于是乎,违背客观规律,枉顾基层实际,动辄“急急如律令”,下一纸公文,派一支队伍,少则三五天,多则十天半月。且往往是人到了基层,却还是机关做派:注重汇报、看重文件,甚至讲究接待规格、陪员多少。调查研究走马观花、浅尝辄止,看不全基层实际,听不到意见建议,乃至以“应该怎样”套实际情况,以“留痕”多少认定“实绩”大小。这样的做法,不仅违背了督查检查考核的初衷,而且干扰了基层的正常工作。同时,从根本上讲,也削弱了上级的权威,误导了基层工作,滋生和助长了形形色色的“过度留痕”。这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苦了干部,更坏了风气。

上下级是工作关系,大家职责不同,各有分工。说到落实,其实不单是基层的责任,上级同样要抓落实,只是侧重点不同。决策要科学、分工要明确、部署需合理、奖惩要适度,这些重要方面,就是上级抓落实的具体表现;贯彻要及时、执行要全面、困难不推诿、反馈要及时,这些是下级抓落实的应有之义。一项工作干得好,必然是上下级都挑起各自的担子、压实自己的责任,各级良性互动、及时沟通协调的过程,成绩有目共睹、看得见、摸得着。若是上级推脱责任,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单纯以督查检查考核代替工作落实,下级虽然无可奈何,只有接受,但其后果,要么是为了应付检查,打破应有的工作节奏“赶工期”,要么是内容不够形式凑,靠毫无必要的建台账、发文件、填表格、报材料等“虚功”,填补工作实绩的不足。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部分地方“四风”反弹,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过度依赖督查检查考核,本身就是懒政、庸政的表现,是借加大工作力度之名,行逃避责任之实。作为改进作风的利器,督查检查考核本身也有改进作风、防止“四风”反弹的迫切需要。最近,甘肃省委办公厅印发通知,统筹规范全省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求大幅度压缩数量,对市州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一般要减少30%以上,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一般要减少50%以上,同时配套了若干制度安排,切实为基层减负。通知一出,基层干部纷纷叫好,期盼尽快落实到位。

基层工作直接面对群众,千头万绪,实字当头。基层干部的职责,首要的是服务群众、关注民生。督查检查考核,既是监督,更是导向。若是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都奔着“实绩”去,多看工作效果,多听群众反映,让成绩说话,请百姓评判,肯定大受欢迎。这样的工作方式,符合基层实际,真正检验基层实绩,既能看到真实情况,也能树立正确导向,有助于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获得明确的考评预期,使来年工作更务实、工作环境更宽松。因此,在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准备阶段,就应明确树立重“实绩”轻“痕迹”的鲜明工作导向,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务必“实”字当头,查实情、见实效,让基层干部实打实地感受到上级机关干部作风的转变,工作方式的改进,大家齐心协力,让政风更务实、工作更踏实,最终让百姓更满意,干群更齐心。(李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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