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天水:案件评查提升审查调查质量

原标题:天水:案件评查提升审查调查质量

近日,甘肃省天水市纪委监委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为全市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提供了新模板和参照标准。

根据规定,天水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具体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等8个方面开展,内容具体有30项指标和6种不合格情形,评查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办理的案件,由该市纪委监委进行评查。

该市明确规定在每年8-10月份,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一次案件质量评查,重点对运用第三和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案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案件进行评查。评查从全市审理人才库中抽调至少2名人员组成评查小组,结合案件监督管理室提供和上报的案件数据,按被评查部门本年度立案案件的20%随机抽选案件,原则上不少于10件。案件数量不足10件的,予以全部评查。同时,案件质量评查可与调研、内部巡察、督查、督导、检查等工作合并进行。(供稿 王文雯 编辑 牛国徽)

相关阅读:
完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搭建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防范腐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