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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校园欺凌立法将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一并考虑”

原标题:反校园欺凌立法将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一并考虑”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12月29日晚,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分别在中国人大网公开。报告透露,代表有关反校园欺凌立法的议案,将在今后修改相关法律时一并考虑。

近年来,每年两会不断有代表建议制定反校园欺凌法。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杨帆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最高检报告中提到,2016年以来,共起诉侵害在校学生的暴力犯罪1万余人。国际上对校园欺凌立法问题启动较早,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出台。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报告中提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关于制定反校园欺凌法的议案1件,所提出的问题将“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时,一并考虑”。

近年来,不断有代表建议制定公共场所禁烟法。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报告中提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关于制定公共场所禁烟法的议案1件,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有关部门通过修改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现有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或改进相关工作来解决议案所提出的问题”。

此外,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有关于修改证券法的议案2件。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报告中称:证券法修订草案于2015年4月、2017年4月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了两次审议。2015年12月,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实施期限为二年。2018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作出决定,将期限延长二年至2020年2月29日;同时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于延长期满前,提出修改法律相关规定的意见。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称:“议案提出的主要意见建议,如提高股票发行上市条件的包容性,规范上市公司分红行为,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及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赋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更多执法权限等,在证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已经体现。对于议案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将请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方案,并将在修订草案的审议修改工作中继续认真研究考虑”。

记者 王姝 编辑 王俊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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