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法律保障
本报评论员
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领导,推动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完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旗帜鲜明地把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等一系列政治要求写入法中。明确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强化了公务员的政治属性。在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任用、考核、培训等重要环节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这些修改和完善,集中体现了公务员政治性、先进性、示范性的要求,必将有力促进公务员队伍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公务员制度改革新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要求,改造非领导职务为职级,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体现持续激励,注重倾斜基层,这是公务员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完善。落实分类改革要求,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不同类别特点,进一步明确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要求,规范聘任管理。这些修改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要求。问题是制度变革的动力,也是改革发力的方向。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不作为、不担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明确规定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新增专项考核,规定公务员考核指标应当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设置;加强与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增加监督管理公务员方面的内容,增加禁止性纪律规定,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同时,加大激励保障政策供给,完善表彰奖励、申诉控告等制度。这些修改和完善,全面贯彻了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的要求,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有序有力有效地推动公务员法的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公务员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学习培训,把公务员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以及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把学习公务员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促使领导干部熟悉和带头践行公务员法,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广大公务员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务员法。要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中发现的问题,区分情况及时研究,明确对策建议和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新时代公务员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责任编辑:张义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