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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备案审查“有错必纠”任重道远

原标题:委员:备案审查“有错必纠”任重道远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12月29日上午,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委员张勇提出,对于备案审查工作,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但从目前全国的情况看,“有件必备”有较大进展,“有备必审”亟待加强,“有错必纠”任重道远。

张勇表示,依托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现行有效的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已全部实现电子报备,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也很快能够实现电子报备。

“‘有备必审’亟待加强”,张勇说,“目前主要是要抓紧制定开展合宪性、合法性审查的规范和标准,以及明确由哪些机构承担审查的职责及其工作流程”;“有错必纠”任重道远,“在过往审查过程中,纠正了一些违反上位法等情况,但现实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从总体上讲,我国的备案审查和宪法监督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还比较薄弱,任重而道远。”

委员杜黎明建议,不断拓展备案审查工作范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所有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的范围,在目前的实践中,除了行政法规外,国务院及其办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数量也不少,这些文件也是进行经济社会管理的重要依据,地方政府及其办公厅通常会据此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文件。目前这部分文件纳入了同级人大的备案审查范围。但是,国务院及其办公厅的文件尚未纳入全国人大的备案审查范围。建议应该将其纳入全国人大备案审查范围,以有利于审查中上下一致、对应解决问题。下面已纳入审查,下面的文件是依据上面的,上面没有纳入,下面在审查过程中就不好办”。

新京报记者 王姝

见习编辑 侯佳欣 校对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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