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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燃气工程未招投标遭反垄断调查 现已纠正

原标题:房山区燃气工程未招投标遭反垄断调查 现已纠正

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市场监管总局今日通报15起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北京市纠正房山区燃气开发中心行政性垄断行为”。通报显示,房山区内绝大部分燃气工程都未执行招投标程序,指定企业施工建设,违反《反垄断法》,遭北京市发改委调查通报后,房山区进行整改纠正,今年该区燃气工程全部采用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图片来源: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网站

图片来源: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网站

通报提到,2018年2月,根据有关线索,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对房山区燃气开发中心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房山区燃气开发中心负责房山区天然气工程建设、管理和经营等工作,承担着房山区燃气行业管理职能。该中心在开展燃气项目报装审批过程中,以直接委托、指定等形式,要求开发单位签订由房山区燃气开发中心提供的制式合同,限定开发单位选择房山区燃气开发中心下属企业从事施工建设。

据调查,房山区内绝大部分燃气工程都未执行招投标程序,直接由房山区燃气开发中心下属企业施工建设。前述行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开发单位的自主选择权和其他具有资质施工企业的公平竞争权,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之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针对上述情况,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向房山区政府办、区国资委、区城管委、区燃气开发中心等相关部门通报了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事实,并提出立即全面纠正的建议。房山区燃气开发中心积极配合执法调查,并实施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对行使区政府授权的燃气行业管理职能时存在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予以主动纠正,于2018年4月通过网站对主动纠正情况予以公示。

据房山区燃气中心官网4月21日消息,该中心已重新优化机构设置,完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对有关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等竞争程序,目前,2018年房山区燃气工程建设项目中,全部采用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施工单位。

新京报记者 许雯 见习编辑 李丽霞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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