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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不断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

原标题: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不断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

新时代动人旋律,改革是最强音符。

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强调在新的起点上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改革实质是组织和制度创新。这是继2015年6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强调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之后,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把目光聚焦到关系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砥砺前行,40年风雨兼程,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始终伴随纪律检查工作纵深发展而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广度,不断稳步深化发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把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在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方案第一条,凸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极端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从站位、初心、目标、措施等方面对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再动员、再部署,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前进方向。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起点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纪念“两个40周年”的实际行动,更是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必须着眼于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通的监察合力。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一切改革,根本目的都在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方面要强化党委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使反腐败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另一方面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有效落实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必须致力于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教育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个人严格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建立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监督执纪,及时发现和查处履职用权、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问题,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必须牢牢把握深化标本兼治的改革目标。标本兼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制胜之道;目标所向,是制定正确措施办法、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释放全面从严强烈信号;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牢牢把握工作职能,强化政治监督;完善各项工作规则,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配套法规,制定同监察法配套的法规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规体系。

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重托,必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依纪依法规范和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际成效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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