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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大对拒执犯罪惩治力度 维护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

原标题:广西加大对拒执犯罪惩治力度 维护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

12月28日,自治区高院召开全区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全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采取公诉与自诉双轨并行制加大打击拒执罪力度,全面打击各种形式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多罪名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其关联犯罪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作用等五大举措,有效遏制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为保障全区法院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统计,2016年至今,全区法院共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28人次,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151件次,判处拒执罪386件461人,促使856件案件执结,执行标的1.41亿元。此外,全区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共计8741案10526人次,罚款1849人次,罚款金额6036万元。

通过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一批抗拒执行的行为人受到法律惩处,对强化社会诚信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王永明在发布会上表示,依法及时履行或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个被执行人或相关协助人员的法定义务,任何心存侥幸,想通过违法手段逃避履行法律责任,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执行的,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发布会上,自治区高院还发布了邓某某等八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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