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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建立新增耕地后续管护利用机制

原标题:浦城建立新增耕地后续管护利用机制

浦城县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建立新增耕地后续管护利用机制,巩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成果,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耕地可持续利用。

——新增耕地后续管护实行项目预留资金分期拨付。旧村复垦项目在各乡镇(街道)实施旧村复垦项目取得的收入中预留1万元/亩作为新增耕地后续管护资金,从旧村复垦项目验收后的第二年起,连续5年,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核实种植情况后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和年度分别按2000元/亩的标准进行下达;县级耕地开发项目在新增耕地村级奖励资金中预留3000元/亩作为新增耕地后续管护资金,从县级耕地开发项目验收后的第二年起,连续3年,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核实种植情况后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和年度分别按1000元/亩的标准进行下达。

——落实新增耕地耕种责任人。项目完工,项目业主应及时落实耕种责任人,根据当地气候、土壤、水利、地形地貌和耕作习惯,选择适宜农作物进行种植,原则上以不破坏耕作层的农作物为主。

——加强耕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乡镇(街道)村要紧紧围绕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的要求,加强新增耕地项目田间基础设施管理,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水利、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的维护修缮工作,确保基础设施发挥作用。

——建立多元化管护新增耕地模式。允许县农产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参与新增耕地的流转和管护种植。【海峡资源报 陈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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