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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17个县区全面消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纪律审查“空白点”

原标题:桂林:17个县区全面消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纪律审查“空白点”

今年以来,桂林市通过传导压力、逐案过筛、整合力量等措施坚决挺纪亮剑,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34件,给与党纪政务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17个县区均消除案件查处空白点。

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专班专抓,先后组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协调会、约谈会15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吕洪安深入永福、叠彩等17个县区专项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市纪委领导结合具体案例就黑恶势力、“保护伞”认定问题在全市开展专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先后组织22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和重点领域开展督查,重点督办了永福县罗锦镇罗锦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毛某某等3名村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把责任压实到基层一线。

整合力量,加强协作。出台桂林市《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制度》等6项制度,构建与政法、公安、检察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会商研判、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互通有无、协调推进。全年共双向移送问题线索43条。如查办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充当涉黑恶势力组织“保护伞”问题过程中,市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无缝对接,推动公安部督办的李佳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系列案侦破。

逐案过筛,扩线深挖。今年市纪委监委联合市检察院,组成10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理的504件案件逐一过筛,仔细查阅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办案件的案卷笔录、证据材料等,严格实行“底稿制度”和“阅卷记录制度”,询问案件承办人和相关证人,提审有可能涉及到背后“保护伞”问题线索的犯罪嫌疑人,共筛查出问题线索35个,直查快办7件。如临桂区筛查临桂镇二塘村三十余村民恶意侵占柳铁水泥厂土地资源倾倒渣土1700余车案件时,发现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陈某参与入股并获利的问题,临桂区纪委对起违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以案带案挖线索,对已经查办的充当涉黑恶势力组织“保护伞”问题,坚持深挖细查案中案线索。如在查办刘永祥案件时,通过其供述又发现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原大队长肖翔利用职务便利向涉黑恶势力组织头目李佳透露案件侦办情况的问题线索。

以案促改,形成震慑。对查处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坚持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开展“以案明纪”主题活动,鉴于刘永祥案件和李佳系列案发生在永福,且横行长达十年之久,影响恶劣,市纪委主要领导有针对性的在永福县召开政法系统警示约谈会,23名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清退违纪款37万余元,形成强大震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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