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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正风肃纪 坚决有力惩治腐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工作综述

原标题: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决有力惩治腐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工作综述

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自1978年恢复重建以来,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两个责任”的落实为主线,攥紧纪律建设和案件查办“两个拳头”,全面推进作风建设,为昭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决有力惩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压实“两个责任”推进管党治党全面从严。始终紧紧抓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这个“牛鼻子”,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委的领导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一起落实。从1999年4月地委与11个县(区)党委和地直工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00年制定出台《昭通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和《昭通地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追究的具体办法》以来,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由市委常委带队开展检查考核。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实现“两个责任”约谈和各级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全覆盖。建立完善责任追究通报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个单位发出追责意见书、责任追究党员干部85名,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24名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

攥紧纪律建设“拳头”推进管党治党全面从严。1980年,组织全区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拟定贯彻措施,全面开启纪律建设进程。先后制定《昭通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办法》,制定“六带头六严禁”“七严守”等若干纪律规定,常态化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把明察暗访、随机调研、节假日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督方式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会风会纪、在岗履职等问题专项整顿,推动“六大纪律”全面严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28件28人,严肃处理57名漏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把政治巡察作为维护纪律的重要方式,1999年建立党风廉政巡视制度并首次聘请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员,2013年成立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2016年设立市委巡察办,成立7个固定巡察组,派出36个巡察组开展5轮巡察,发现问题699个,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15件。

攥紧案件查办“拳头”,以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推进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把案件查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任务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武器,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1980年至2017年,立案15921件,给予党纪处分11917人,查处大案要案上百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3年成立市预防腐败局,2013年至2017年,立案2172件,处分2421人,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一批诬告陷害案,为184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杨智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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