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文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月上旬,湖北某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商务部主管方某到郭文斌办公室,向郭作了自我介绍,并表示其公司在蔡甸区财政局投资评审项目库内,希望郭给予关照。离开前,方某将一个装有3000 元现金的牛皮纸信封放到郭文斌的办公桌上,郭予以收受。郭文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德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春节前,黄德文驾驶悬挂警用牌照的执法执勤车辆在宜昌市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后,未按照规定将车封存,擅自将车开回其居住小区,直至节后上班才驾驶该车返回兴山。2018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周五),黄德文擅自驾驶公车回到宜昌家中,至4日(周日)晚才驾车返回兴山。2018年3月8日(周四),经院办公室审批,黄德文带领工作人员赵某一起驾驶公车参加第二天宜昌中院的会议,会后黄擅自驾驶公车回家,至12日(周一)才驾车返回兴山。黄德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黄石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程文胜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2月12日,黄石市纪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在检查中发现程文胜办公室使用面积28.66平方米(其中,休息室面积5.81平方米,卫生间面积3.25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10.66平方米。同时查明,2017年下半年,经程文胜签字同意,该校在向市体育局呈报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时,隐瞒了学校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程文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十堰市竹溪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世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7年12月23日,王世汉在参加竹溪县第十四届党代会二次会议期间,接受原工作地向坝乡党委书记虞龙邀请,参加向坝乡与会代表私下聚餐,费用由时任向坝乡林业站站长兼木材检查站站长丁大根支付,共计2100元。王世汉在党代会期间违反“严禁吃请”等规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虞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向坝乡党委书记职务。丁大根于12月24日还参加了其他人员组织的吃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并被免去汇湾镇林业站站长职务。其他责任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5.大冶市灵乡镇副科级干部郭海珠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2月8日,郭海珠在操办其子婚宴时,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9300元。其中,灵乡镇政府17人送礼金7700元、灵乡镇各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干部11人送礼金5800元、灵乡镇规划城建分局31人送礼金12600元、灵乡镇国土分局及其他部门单位3人送礼金3200元。郭海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责令退回。
6.黄冈市浠水县政协提案法制文史委员会副主任何勇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19日至26日,何勇在兼任浠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农合联”)理事长期间,未经上级同意,携农合联3名工作人员,以外出考察为名,驾驶公车前往恩施、重庆、成都等地旅游。旅游期间产生的住宿、餐饮、车辆加油、ETC过境等费用共计10128.94元,在农合联财务报销。何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6起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心无纪律、行无底线。全省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元旦春节将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四风”问题,严到底、不退让。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