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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启动“一周年”:企业冀望政策预期稳定 碳排放权交易条例草案成型

原标题:全国碳市场启动“一周年”:企业冀望政策预期稳定 碳排放权交易条例草案成型

导读:环境部气候司履约处副处长王铁表示,将持续推进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体系建设,推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条例。“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形成,并已经过多轮修改。”

本报记者危昱萍北京报道

覆盖全国的统一碳市场于2017年12月19日正式启动,至今已整整一周年。

过去一年,全国碳市场建设在市场体系建设、相关基础设施建设、MRV体系(测量、报告、核查)、市场启动等方面开展了工作。

而在开展基础建设的同时,今年以来,全国碳市场还更换了“管理员”,主管部门从国家发改委变为生态环境部。这将有利于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协同控制。

在12月20日,由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经济研究院,能源基金会、绿色创新发展中心共同举办的“新环境下的国家碳市场:回顾与展望”媒体研讨会上,环境部气候司履约处副处长王铁、能源基金会(美国)北京办事处总裁邹骥、华能碳资产总裁助理和总法律顾问钟青、国网能源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兼战略所所长马莉等人,围绕如何协调控制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等问题,开展了热烈讨论。

在会议上,有企业人士提到,针对碳市场,期望有稳定和明确的政策。王铁表示,将持续推进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体系建设,推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条例。“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形成,并已经过多轮修改,正在和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条例的出台进程。”

企业:稳定政策预期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9年环境工作提出要求:协同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而环境经济政策,包括环境税、排污权交易等等。自2018年气候司转隶环境部后,还多了碳排放权交易。

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曾表示,努力将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作为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统领性政策工具,避免使用重复性政策工具。

“要从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的组成部分这样一个高度,认识对碳市场的探讨及其影响与地位。”在上述研讨会上,邹骥表示,只有找到这样一个定位,才能给碳市场的工作找到持久的、根本的动力。

邹骥表示,实际上碳市场的本质是要以市场原则创造一个公共产品市场。

“如果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阶段还无暇,或者还不能把公共产品外部性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那么现在中国在寻求高质量经济增长的一个新的努力阶段,对公共产品外部性用市场手段进行管理,配置碳容量资源,包括其他的环境容量资源,就已经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了。”他说。

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过去一年以基础建设为主,包括数据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深入开展能力建设,提升各类主体参与能力和管理水平。开展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具体来说包括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市场管理办法,企业碳排放管理办法,核查机构管理办法等条例配套制度。

王铁在研讨会上透露,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形成,并已经过多轮修改,正在和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条例的出台进程,同时研究制定了条例配套制度的相关方案。

而对于电力、钢铁、水泥等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控排行业来说,则希望尽量缩短在筹备、正式出台、正式市场运行之间的时间。

“这个是很重要的,因为要给企业提供一个很强的可预见性,我们才能经营。否则要么政策没有效果,要么给企业带来一个非常大的经营上的负面影响。”钟青表示。

12月26日,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低碳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钢铁行业正借鉴电力行业经验,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技术准备工作,少走弯路。

据悉,我国钢铁行业碳排放量占中国碳排放总量的近15%,占全球钢铁行业碳排放量的60%以上。

“我们也希望有稳定、明确的政策路径。企业的人是最现实的,有明确预期后,他才能去做。”李冰说。

电力行业的表现也备受其他行业关注。“电力是数据基础最好的行业,它做得好能带动其他行业的积极性。如果它们都做不好,也会影响到其他行业的稳步纳入。”一位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

此外,马莉表示,我国节能减排政策达到上千个,政策之间可能是双向激励,也可能是反向的,政府制定政策过程中需要进行跨行业的协调。

钟青也表示,企业最怕的就是“政策一个接一个地出台,企业对每个政策都得研究,组建一个专门的团队应对它。每个政策出台,都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我们特别希望有顶层设计。目前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顶层设计非常重要”。

两“气”如何合治?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正在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关键期,它更换了“管理员”——从国家发改委变为生态环境部。

主管全国碳市场的气候司,已在环境部机关五层办公多月。环境部气候司司长李高,也在10月份的环境部例会上,以第一个环境部新设立司局领导人的身份,在媒体面前亮相。

应对气候变化职能划入环境部,让碳圈人士猜想,环境管理手段是否也将用于碳市场的监管?

实际上,蓝天保卫战的目标之一,就是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期间,对于二氧化碳是否大气污染物曾有过争论,最终结果是,该法第二条提出“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原环保部就是国家气候小组成员单位之一,负责开展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保护工作,曾发布过两个协同控制相关的技术指南。

从污染源上来说,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具有很高的同源性。二者在电力热力、煤矿油气开采、钢铁、水泥、化工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都能协同控制。

李高曾在10月例会上介绍,《大气十条》的实施,实现了1.7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排;测算表明,每减少1吨二氧化碳排放,会相应地减少3.2公斤的二氧化硫和2.8公斤的氮氧化物排放。

那么,二者在哪些方面可以协同推进?李高称,包括“监测观测、目标设定、制定政策行动方案、政策目标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

在监测观测上,在上述研讨会上,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副处长张丽欣介绍,美国加州设计碳排放体系,要求如果电厂已经装了二氧化硫的监测鉴定系统,必须安装二氧化碳的监测鉴定系统。

该所正寻找一种成本较低、风险更小、理论上更接近真值的二氧化碳监测方法,希望得到“环保领域里面,一些常规污染物控制技术专家的支持”。

环境部环规院环境政策部主任葛察忠表示,环境监测设施的联网、信息平台建设、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等工作,有助于碳市场的交易。

而在环境经济政策协同上,中国财政科学院研究员许文表示,碳减排的经济手段与污染物减排的经济手段之间具有协同效应。

在政策制定中间需要考虑各自的调控力度,既要解决调控对象的负担问题,也要从协同效应上,包括各自的目标和实现路径上可以做一些协调。

“从碳减排的趋势看,碳交易的实施也不排除碳税的实施,两者不是互相排斥的,某种情况下可以实现一定的互补。”许文说。

他还强调顶层设计的重要性。“温室气体减排和大气污染物减排,从顶层设计上考虑,再结合其他经济手段,相互之间做一个更好的协调配合。”许文说。

细数下来,市场机制有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用能权交易、汽车的碳配额和双积分等等。许文表示,交易之间的整合和优化值得关注。

对于排污权交易和碳交易的协同,葛察忠表示,可以整合法律基础、交易制度、交易平台、跟踪核定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确保污染控制目标和气候变化目标的实现。

此外,葛察忠还表示,要评估协同的需求是否迫切。在如何协同方面,他提出,“是不是可以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构,将大气司和气候司等相关部门都纳入,由分管部长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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