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梧州:巡察办当好“四员”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梧州市委巡察办按照“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的职责定位,当好“四员”提升巡察工作质量。2018年市本级巡察发现问题211个,线索55条,立案14件,占本届党委换届以来巡察总立案数的50%。
当好“参谋员”,强化统筹谋划。根据市委提出要“刀口向内、做好表率”要求,深入研究每年的巡察工作计划,对市委办等“四大办”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市委宣传部等常委部门,以及公检法等单位开展常规巡察,认真梳理巡察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常委部门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巡察整改。如针对巡察发现存在部分基层党支部未及时换届选举等问题,形成共性问题专题报告报市委,市委组织部作为牵头部门深入开展“支部规范、党员示范、提高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活动,带动全市整改存在问题402个,其中升格党支部173个,换届47个,健全领导班子119个,整改率达97.3%。
当好“协调员”,凝聚各方力量。积极向市委、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巡察工作重大问题,2018年市委主要领导13次对巡察工作批示,市委召开4次常委会议、1次书记专题会议、3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研究巡察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巡察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协调纪检、组织、宣传、审计、政法、信访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巡前巡中围绕发现问题强化协调,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巡察对象建议名单、通报重要情况,在资料调取、信息查询、业务咨询、政策解答等方面为巡察组提供有力支持。巡后围绕成果运用强化协调,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专题报告等抄送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等部门,强化监督检查。2018年向有关单位发出巡前情况通报函36份、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情况通报会21次,巡中有关部门向巡察组通报重要情况24次,巡后向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通报巡察情况6次。
当好“指导员”,推动工作落实。修订完善《梧州市巡察工作手册》,从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移交等环节,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并做好巡前、巡中和巡后的指导工作。巡察进驻前,组织集中培训,邀请自治区和市有关部门经验丰富的干部辅导巡察工作业务、讲解专业知识。巡察期间,由巡察办干部一对一或一拖二的方式,联系沟通巡察组,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最新要求,研究解答业务难题,协助解决工作需求。巡察结束后,严格把关每份巡察材料,确保巡察报告定性和问题线索移送准确。2018年市委巡察办举办3期巡前培训会、4次巡察工作座谈交流会,邀请12位领导、专家授课9次,累计培训462人次。巡察办领导11次到巡察组驻地看望一线巡察干部、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对巡察办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巡察中遇到的问题21个。
当好“保障员”,确保高效运转。提供人才保障,研究制定《梧州市委巡察机构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把全市优秀科级干部纳入市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遴选人才库人员392人。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各巡察组组长为临时党支部书记 “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制。提供信息化保障,建立问题线索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移交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实时获取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和处理结果。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成果运用办法和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三个工作规则”等8项制度,初步形成梧州巡察工作制度体系。提供后勤保障,将巡察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在办公室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为5个巡察组调剂固定办公场所,加装技防、物防设施,并统一配齐办公设备,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梧州市委巡察办温舒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