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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腐败”的警钟要入心入脑

原标题:“节日腐败”的警钟要入心入脑

日前,中央纪委对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汾西矿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绍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2019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能否风清气正、遏制“节日腐败”,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信心与信任。(据12月2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

在同一天的《中国纪检监察报》上,笔者留意到“警钟”版面有一篇案例报道。这个案例标题是《执法犯法,退休六年也难逃纪法惩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其中,案例提到“宋利菲回忆,她的违纪违法之路是从收受土特产和礼品开始的。土特产和礼物收了,购物卡收了,慢慢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收得也就心安理得了。”由此可见,我们必须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擦亮作风名片,牢牢守好清廉从政的底线。

年关节点,作风问题绝不是小事一件。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违规公款吃、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超标准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女儿婚庆事宜并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拳惩治效果看,中央坚持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实名通报曝光不停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对此,“因小失大”的教训告诫党员干部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必须从小处着眼抓好抓牢作风建设根基,要认认真真、老老实实对待“节日风气”这个问题。

“节日腐败”的警钟要入心入脑,这是防止党员干部滑向犯罪深渊的必要之举。破法必先破纪,从收受土特产和礼品开始而晚节不保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剖析以及类似的案例教训表明:如果对“节日腐败”不保持高度警惕,对中央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节日禁令”熟视无睹,认为节日期间的“人情往来”是“小事”,收点“土特产和礼品”是“小事”,那么,则容易被别有所图之人“利用”,用“小意思”打开“大缺口”,用“感情联络”攻陷守规守纪守法的最后一道防线,从尝点“小甜头”落到“吃大亏”的下场。

“节日腐败”的警钟要入心入脑。小节不保,则易失大节;小处不牢,则易撼根基。面对无处不在的人情“钻营”和利益“围猎”,尤其是在年关节点,隐形“四风”以及隐蔽“腐败”都可能披上“合情”的外衣而来,党员干部更应保持清风亮节,独善其身,树牢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远离世俗利益的纠缠,将廉洁过节、清廉从政作为修身之要和常态之举。(桂平市纪委监委陈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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