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网络空间不容水军非法经营

原标题:网络空间不容水军非法经营

好评可以刷出来,粉丝可以用雇的,花钱就能上热搜,在鱼龙混杂的网络世界,只要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甚至,有“公关公司”打着为客户提供网上舆情优化服务的幌子,雇佣网络水军批量清理对客户不利的网络信息。湖北荆州警方近日就侦破了一起“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涉案资金达3000余万元,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公诉阶段。什么是“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怎样制裁非法“网络水军”?

问:什么是“网络水军”非法经营?

主持人:无论是论坛、微博、微信,还是各类新闻门户网站,都有“水军们”的身影。“网络水军”往往扮演“捧人推手”和“网络打手”两个角色,将时下的新闻热点和网民情绪结合起来,通过“借势”和“造势”达到营销目的。据介绍,“网络水军”一般是运用虚假投诉或贿赂网站管理员等方法直接删除帖文,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些变相的删帖方法,如屏蔽、替换搜索引擎快照,刷热点关键词或是置顶一些正面帖文使负面消息下沉等。

当前,还有很多“网络水军”打着“推广任务”“舆论公关”“整合营销”等幌子,披着看似正经公司的外衣,依靠手里招募的“下线”快速分发发帖任务。更有甚者,一些“水军公司”还在淘宝网及“众包”网站上建起了提供发帖服务的“网上店铺”。但这些“水军”运作“有偿发帖”根本没有核实所发内容是否真实,有的网站甚至直接把发帖的“权利”交到了“水军”手里。

问:法律法规对于有偿删帖等行为是如何规制的?

主持人:针对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的“网络水军”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13年作出的司法解释明确,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可见,明知虚假而“有偿发帖”也是违法行为。

(本期主持人 李万祥)

相关阅读:
第二批养老目标基金上市 工业表现连起来看更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