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达51家
昨日,从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截至11月,我市已有51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为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提供经营场所、创业指导和政策宣讲等服务。
据统计,截至11月,深圳已有51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其中,福田9家、罗湖1家、南山12家、宝安9家、龙岗13家、龙华3家、坪山2家、光明2家。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主要有4大功能:一是保障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地、仓储物流、公共会议场所、物业管理及后勤保障等;二是开展创业服务,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实训、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三是代理商事业务,包括提供财务代账、融资担保、专利申请等服务;四是促进项目对接,提供展示交流空间。
此外,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内创办初创企业,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可享受的月租金补贴标准分别为1200元、1000元、700元,其中自主创业人员中的大学生群体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可享受的月租金补贴标准分别为1560元、1300元、910元。在其他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可享受的月租金最高补贴标准为500元,大学生群体为650元,补贴期最长为3年。
7类人群可享受创业场租补贴,包括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及休学创业的;以及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下列人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