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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上演现实版“盗墓笔记” 团伙盗古墓被判刑

原标题:柳江上演现实版“盗墓笔记” 团伙盗古墓被判刑

《盗墓笔记》、《鬼吹灯》等一系列盗墓题材的小说、网络剧因其惊险、刺激的故事情节一度受到网友的“热捧”。但艺术作品终归不能搬上现实生活,在现实中,盗窃、挖掘古墓是要被判刑的。这不,还是有人以身试法,为牟取不义之财,将目光盯在了古墓文物上,上演了一幕真实版的“盗墓笔记”,最终锒铛入狱。

2014年9月,李某波(已判刑)经人“提点”得知柳州市白沙乡里有“汉堆”,便与钱某、张某(在逃)合谋“挖宝”。后李某波联系同案人李某军(已判刑)找人具体实施挖掘,李某军联系李某旺(已判刑)、翁某(已判刑),翁某联系王某,并由王某携带麻绳、塑料桶、锄头、铁铲、一字批等工具。7人于2014年9月17日相约聚集到柳州市鹿寨县。

9月18日晚、19日晚,钱某两次驾驶小车搭乘同案人前往白沙乡一龙眼林内,由王某、李某军、李某旺、翁某四人使用锄头、铲子等工具,对遗存于该处的一古墓进行盗挖,共挖得古瓦碎片十片。

9月19日下午经群众发现古墓被盗并报警,公安民警于19日晚在古墓附近蹲点。当晚22时许,公安民警在墓地将其中3名盗墓人抓获,钱某、王某趁机逃跑。

经查明,被盗墓葬应属汉代墓葬,距今约有两千多年。被盗碎片应属汉代唇口网纹陶罐,如果科学地进行考古发掘,整体出土,应属国家二级文物,但陶罐由于受到外部压力已自然损毁,故只断定为文物参考物。

2018年2月,公安民警根据情报信息将钱某抓获归案。2018年3月,被列为网上通缉犯的王某在北京站安检大厅被北京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后移送至柳江公安局。两人均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柳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钱某、王某与同伙盗掘具有一定历史、科学价值的汉代古墓葬,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全案,判处被告人钱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本案同案人李某波、李某军、李某旺、翁某等四人于2015年12月均被柳江法院以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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