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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民宗委纪检监察组:发出首份纪检监察建议书

原标题:驻民宗委纪检监察组:发出首份纪检监察建议书

“建议你们提高政治站位,引起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加以整改,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推进管党治党制度化建设……”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民宗委纪检监察组向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原自治区民语委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这是上级明确授权派驻纪检监察组行使监察职能以来,该组发出的首份纪检监察建议书。

前不久,驻自治区民宗委纪检监察组对自治区民宗委(含原民语委)2016-2017年度处级领导干部填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核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核查组查出存在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有11人次,其中,民宗委7人次,原民语委4人次。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原自治区民语委党组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干部进行了处理。对此,驻自治区民宗委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向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原自治区民语委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建议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原自治区民语委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纪检监察建议书下发后,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原自治区民语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对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建议照单全收,并拟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立行立改。目前,两委党组已经向纪检监察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人事处作出深刻剖析,各党支部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组织生活会,有关领导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作深刻检查。通过身边人进行警示教育,确保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老实,表里如一。

“我们通过调查分析驻在部门工作中存在普遍性问题的特点,根据纪检监察职能,以纪检监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改变以往口头提醒方式,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这是用足用好监察法赋予职权的具体行动,也是2018年工作的亮点、创新点。”该组有关负责人表示。(驻民宗委纪检监察组李胜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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