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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全市65个乡镇(街道)纪委共立案审查137件150人

原标题:丽江:全市65个乡镇(街道)纪委共立案审查137件150人

今年以来,丽江市各乡镇(街道)纪委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切实打通反腐败“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1至11月,全市65个乡镇(街道)纪委共立案审查137件150人,其中自办案件108件118人,实现乡镇(街道)纪委100%有自办案件。

强化提醒约谈,层层压实责任。市、县(区)纪委多次专题研究纪律审查空白点的成因、消除整改措施和目标,逐级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对纪律审查空白点开展“大扫除”。市、县(区)纪委严格执行领导挂钩联系县(区)、乡镇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制度、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机制,重点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运行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各县(区)纪委、乡镇纪委的提醒约谈力度,督促执纪审查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审查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中强化监督执纪与消除基层纪律审查空白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乡镇(街道)纪委聚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紧盯惠民政策落实和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查扶贫领域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失职失责等违纪违法问题,始终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作为乡镇纪委执纪审查重点内容,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紧办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今年以来,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8件136人。

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纪水平。针对乡镇(街道)纪委执纪审查过程中“被动处理多,主动出击少”,不愿办案、不会办案、不敢办案、不能办案等问题,市、县(区)纪委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坚持“分层与分级”“集中与分散”原则,采取以案代训、选送乡镇纪检干部到市、县(区)跟班参与执纪审查工作、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多次业务知识轮训,重点围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解读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案件审理实务、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处理、执纪审查业务等知识,全力抓好全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乡镇(街道)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增强乡镇(街道)纪委的执纪审查业务能力和水平。(奚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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