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获5万元奖励
新京报快讯(记者邓琦)北京生态环境局23日消息,北京一市民通过有奖举报方式举报了一起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调查核实后,涉案人员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日前该市民获得奖励5万元。
今年以来,北京共有277人参与环保有奖举报,46人获得奖励,奖金总额近40万元。今年有4位举报人获得了5万元奖励。
环境局介绍,一位热心市民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有奖举报平台反映,通州区潞城镇某村内有一无名作坊排放废水。接到举报后,通州区环保局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发现该作坊从事清洗餐具作业,通过私设暗管将清洗餐具废水排放至车间外侧边沟内,市民反映的线索属实。
通州区环保局立即对其进行了查封,并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公安部门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行政拘留。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有关规定》第七条第三项,市生态环境局向举报人发放奖金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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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有奖举报包括哪些内容?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规定:根据举报人举报线索发现难易程度、对环境危害程度、举报人协查情况等,并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奖励分为四档:50000元、5000元、3000元和200元。
一、举报下列行为且属实的,奖励50000元: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排放有放射性或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倾倒危废3吨以上;排放含铅、汞等污染物严重超标;被举报对象受到行政处罚50万元(含)以上;涉案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二、举报下列行为且属实的,奖励5000元:排污单位违反停、限产决定;危险废物不按行业管理规定随意堆放;擅自处置放射源等。
三、举报下列行为且属实的,奖励3000元:餐馆、浴池使用燃煤;露天喷漆;拆除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
四、举报下列行为且属实的,奖励200元:其他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放射性废物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如何参与环保有奖举报?
目前,市民可以通过登录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有奖举报”专栏、信件邮寄、个人送达三种渠道提交有奖举报信息。下一步,市民还可以通过即将上线的“生态环保有奖举报”微信公众号参与有奖举报。为便于执法部门及时准确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举报案件时应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基本违法事实的照片等证据。
新京报记者 邓琦 编辑 黄哲程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