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集体公益林补偿金为何不见了?
“绿塘乡营盘村以村委集体决策名义,将村集体公益林补偿金 32252.38 元用于村委日常开支,时任村干部余明祥、魏远贵、杨兴华、李书德、袁志永将村集体公益林补偿金 10000 元合伙私分,每人分得2000 元 ......”近日,毕节市大方县通报了一起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集体决策,集体违规,所为何事?
2017 年 10 月,大方县委第三巡察组到绿塘乡开展巡察时,发现营盘村 1 万元的公益林资金不见了。
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将问题线索转交给了大方县绿塘乡纪委,乡纪委立即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实,营盘村 2010 年至 2012 年三年的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基金 43252.38 元,是时任绿塘乡营盘村村委主任魏远贵领取的。2012 年初,魏远贵按照公益林补偿基金专款专用的要求,发给了两名管护人员管护费 1000 元,还剩 42252.38 元。
按规定,这笔钱是属于村集体“公款”。这笔款项用于支付管护人员劳务费后,剩余资金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后还可用于管护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补造、抚育及其他相关支出项目。
然而,在 2012 年 4 月 7 日,魏远贵认为村委办公经费少,又不是揣进自己个人腰包,就提议将剩余的 42252.38 元用于村委日常办公开支补助,在场的村支书余明祥、村委副主任杨兴华、村委计生协会副会长李书德等三人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这笔钱用到2014 年还剩 10000 元。这 10000 元也被私分了。
2014 年正值村支“两委”换届之际,时任村支书余明祥因年龄大了即将离任,袁志永是进村参加村委工作不久的新进村干部。2014 年 3 月 3 日,魏远贵提议从用剩余的 10000 元公益林补偿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离任礼品”和“欢迎礼品”,送给余明祥和袁志永。会上,大家一致决定:大家都幸苦,“见者有份”。一拍即合后,5 个人就按照每人 2000 元标准将 10000 元公益林补偿金进行了私分。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更何况如此低劣的手段!
第一次找魏远贵谈话时,他说:“私分 1 万元有错,但是其余资金是用于村委办公日常开支,并且是大家决定的。”
显然,这是在为自己开脱辩解。明知是违规的,为何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
“大家得的都是一样多,其他人又不知道,没人盯就没事,也就没有反对了。”谈及为何不提反对意见时,该村计生协会副会长李书德说出了当时的想法。
案情查清后,2018 年 1 月 30 日,大方县绿塘乡党委分别给予离任村干部余明祥、现任村支书魏远贵、现任村主任杨兴华、现任村计生协会副会长李书德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袁志永批评教育。同时,将余明祥、魏远贵、杨兴华、李书德、袁志永等 5人私分的村集体公益林补偿金 10000 元收缴后上缴财政。
基层“微腐败”直接关系到干群关系,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在群众无法监督的情况下,各有关监督部门不能沉睡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