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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房产调控政策已超400次 重点涉及棚改等

原标题:全国房产调控政策超400次

政策涉及棚改、公积金、贷款、限购、限售等

2018年3月,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进一步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出台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等一系列调控政策。据中原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多达400余次,预计全年在450次左右。记者梳理发现,重点政策主要涉及棚改、公积金、贷款、限购等方面。

海南全岛限购

4月22日,海南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明确海南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五年社保,首付七成,限售5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升至30%。自海南“全域限购”后,外地人在海南买房的难度陡增。而5月13日,海南公布的《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让许多准备到海南立业安家的人重又看到了买到房的可能。

点评:从管控内容来看,比较严厉的政策,有助于海南楼市的稳定。

严控租金贷

针对“租金贷”业务,目前虽未接到监管层的明确指令性文件,但今年以来,相关城市已经进行了风险提示和监管规范。

早在8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银监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等部门集中约谈租赁企业负责人,明确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住建委已经会同市银监局、市金融局等调查“租房贷”,将严查这些中介机构的资金来源和流向。

点评: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和强化监管,实现长租市场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房租“限涨令”

今年8月,深圳打响租金管制第一枪,实行一房一价,房屋租金实现一年一调制,年租金涨幅不超过5%。随后,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北京、上海、西安、南宁、天津、南京等城市发布了相关管控政策,限制房租涨幅。在房租上涨的原因分析中,争议矛头指向了长租公寓抬高租金。鉴于此,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银监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等部门集中约谈自如、相寓、蛋壳公寓等主要住房租赁企业负责人,严查哄抬租金扰乱市场的行为。

点评:随着政策出台和市场监管趋严,热点城市房屋租金涨幅过高问题逐步得到了缓解。

棚改不搞“一刀切”

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棚改重点攻坚的仍是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严禁违规支出,努力实现市域范围内棚改资金总体平衡。对于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据悉,1-11月,全国棚改已开工616万套,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总量。

点评:此举有利于改善住房困难的群众,对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北京公积金“认房又认贷”

9月13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将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同时,今后公积金贷款将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点评:公积金调整对刚需影响较大,尤其是年轻人群体的购房门槛进一步提高。

北京设定“限转共”比值

5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宣布,《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正式发布实施。通知规定,根据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在土地出让时销售均价的限价与评估价之比不同,分不同方式销售。通知明确,设定比例暂定为85%,比值高于设定比例的,所售住房为商品房。

比值不高于设定比例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获得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比例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比例产权相应转化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产权份额。

点评:严格限制投机需求,进一步满足多元化供给模式。

人才落户政策绕过限购

5月16日,天津市发布“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包括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凡是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只要企业家认可,政府照单全收,办理落户。”

6月28日,南昌市实施的落户新政规定,领取居住证满半年或缴纳社保满一年即可申请落户。10月8日,杭州市提出,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将建立居住证与户口登记相衔接制度,适度放宽投靠迁移政策。

点评:类似户籍政策,对房地产似乎无直接影响。不过,通过户口投靠迁移等可以绕过限购政策去购房。

菏泽“取消限售”

12月19日,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消限售”通知一事作出说明称,2017年11月份,菏泽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有关规定出台后,有不少准备购买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别是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无法购买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转让期限规定的愿望十分迫切。因此决定取消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12月19日,广州规定,2017年3月30日前拿地建设的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点评: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为防范房价出现波动。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建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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