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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业期内毕业生与应届生享有同等就业升学待遇

原标题:择业期内毕业生与应届生享有同等就业升学待遇

信息时报讯(记者 孙小鹏 通讯员 粤教宣) 昨日,广东省教育厅首次公开举行听证会,就《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来自学生、学生家长、高校、用人单位及相关省直机关等代表的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该政策的适用对象为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外就读的回粤就业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

征求意见稿指出,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原仅限定于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方面的政策放宽到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自择业期政策实施起,取消暂缓就业政策。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仍按当年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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