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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标题:绍兴越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作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绍兴市越城区纪委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国祥违规收受礼卡礼品问题

2014年春节至2017年春节期间,胡国祥在任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灵芝镇人大副主席、越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多次在节日期间收受浙江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所送中华香烟、欧尚超市购物卡等,合计价值人民币10600元。此外,胡国祥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2018年1月6日,胡国祥将违纪款缴入越城区廉政581账户。2018年11月7日,胡国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府山街道下属企业鉴湖大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友根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春节前,鉴湖大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安排市场工作人员吃年夜饭,年夜饭费用合计金额为1262.8元。2018年5月21日,鉴湖大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友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就餐费用已全部清退。(绍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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