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的检察情|当年的科技强检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宋国荣。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宋国荣。
今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看着家里的老照片和老物件,我回想起一些往事。
1987年,我任江苏省金坛县检察院检察长。在我任职期间,院里办了几件很有影响的案件,比如贪污40多万元的“烟草大王”邵国顺、杀害15岁少女找替罪羊的李正怀、办案压力最大的溧阳县别桥镇某供销社原经理李建新等案。1991年,我院被评为江苏省先进检察院,1992年我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长。记得当时去省院领奖时,我特意穿了一套新西装、打了一条红领带。除了荣誉证书,我还领到200元奖金。
想想从检的经历,这些案件和荣誉只是历史的过眼烟云,对检察院发展有比较深远影响的是当时成立了刑事技术科。1987年,为了解决案件取证难问题,在无资金、无设备、无人员的情况下,我先后向市院、省院请示,成立了刑事技术科,这在当时是比较领先的做法,安排朱国荣、张建忠、曹亦娟三人开启了刑事技术科的历史。
刑事技术工作遵循“立足办案,积极发展”的原则,在资金缺、基础差的情况下,积极争取省院在资金和设备上的支援。后来,我们院陆陆续续有了录音机、对讲机、照相机、显微镜,还自己动手设计安装了彩印彩扩设备,因陋就简地架设了无线电天线,运用了车载电台、手持报话机等高科技设备。
刑事技术科的干警坚持边学习边实践,第一批技术人员曹亦娟、张建忠经过省院文件检验专业的培训,都取得了文检学鉴定人资格。后来,他们又去学习刑事侦察、刑事照相、笔迹学、指纹学、摄影、摄录像、视听技术等专业技能。事实证明,他们学到的这些技术在很多重大办案中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92年,江苏省苏南片区检察技术工作会议在金坛召开。
在成立刑事技术科后的第一年,技术人员就办结了文件检验10余件,第二年勘验现场约30次,拍摄各类照片约3000张。在烟草大王邵国顺案中,办案人员去邵国顺家搜查证据,技术人员从专业的视角以地砖缝隙的痕迹为线索,顺利挖出了藏在地下装有20余万元现金的密码箱;在直溪镇影剧院失火案中,技术人员在勘查现场时发现墙角有一小段熔化的电线,后通过鉴定证实了火灾的原因是电流过大;在洮西镇鱼塘纠纷案中,技术人员鉴定出购买鱼苗的借条系被告人自己伪造的证据……技术人员参与了当时所有重大责任事故的现场勘查工作,还鉴定过伪造福利彩票特等奖而涂改的彩票号码及冒名领取金坛日报记者稿费的收条等,积极助推了案件突破、补充侦查、搜集证据、认定犯罪。
后来因职能部门增设,检察院刑事技术科改名为检察技术科。当年刑事技术科参与办理的案件都已封存归档,形成的鉴定书保存下来的也所剩无几,但那个年代刑事技术科发挥的科技强检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口述人:宋国荣整理人:孙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