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菏泽再次确认“限售松绑” 取消限制存量住房转让期限
新京报讯(记者 张思源)12月19日,菏泽住建局官网发布了对前一日“取消限售”相关规定的情况说明,据说明所述,“取消限售”实际上是“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房转让期限规定”。专家解释称,应当充分给予房屋转让自由权。
据菏泽住建局消息,2017年11月份,菏泽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有关规定出台后,有不少准备购买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别是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因不能办理过户而无法购买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转让期限规定的愿望十分迫切。近年来,受转让期限规定的影响,菏泽市二手房交易价格出现同比增长较快的势头。为了防止商品住房价格出现大的波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过认真调查和评估,菏泽市住建局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房转让期限规定。
对于菏泽住建局的发布情况说明的相关内容,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点评称,从此次回应来看,应该说取消限售期限与二手房的流动性是有关的。这个问题其实也是限售政策衍生出来的问题。从菏泽的限售政策看,新房和二手房都使用限售规则,但是新房市场的影响相对小,而二手房可能影响最为直接,所以此次说明中其实也和二手房的交易或流动性不足是有关的。
从此次说明可以看出,在2017年11月限售政策出台后,很多二手房是不允许交易的,这样影响很多市民认购二手房,这对于购房交易是有一定的损害的。而类似问题也和二手房的价格有了关系。当二手房限售后,市场上可以交易的二手房更少,那么会使得房源更为稀缺,价格更容易上涨。这也要求对于二手房房源适当进行管控,即释放房源,减少房源流通方面的约束。
严跃进认为,当前政策出台是为了防范商品住房价格出现较大的波动,目的是为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侧面也说明限售政策也衍生出了很多复杂的问题。所以此次菏泽住建局决定取消限售政策,也说明了在住房转让方面,不应该设定期限规定,通俗来说即此类房源的交易和转让,不存在各类障碍,这其实是充分给予房屋转让自由权。
新京报记者 张思源 编辑 程波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