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预算内农牧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拉农发〔2018〕152号
各县(区)农牧(畜)局: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2018〕231号文件《区农牧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预算内农牧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补充通知如下:
请各县(区)农牧(畜)局按照自己需求,在拉萨市2019年农牧业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拟投资计划表(可增加)的基础上,提出本辖区的2019年拟投资计划表(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场改良工程、退牧还草工程、高标准农田基地建设项目、草原防火站建设、动植物保护工程等均可申报)。请务必于2018年6月13日前将项目拟投资计划表报市农牧局项目科邮箱。
特此通知。
拉萨市农牧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