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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推进旧村复垦 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

原标题:福建泉州:推进旧村复垦 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

今年以来,福建泉州结合造福工程,推进旧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通过旧村复垦形成新增耕地,有效缓解泉州市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让泉州市山区县的基层政府和农民都受益匪浅,德化县、永春县和安溪县三个县的交易指标总和占泉州市总交易指标数的85.15%,交易金额总和占泉州市总交易金额的85.85%。

推进旧村复垦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泉州市共有耕地面积为217.89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仅0.3亩,远低于全国和福建省平均水平。加之近年来,泉州市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泉州市东西部地区土地利用结构和效益差异显著,东部沿海县、市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补充耕地任务完成压力和耕地占补平衡难度越来越大。

为此,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大力推进山区县旧村复垦工作,统筹城乡现有土地资源,改善农民生活和农村生产条件,进一步实现占补平衡。

与此同时,泉州市国土局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尤其是在后备资源充足、工作薄弱的地区重点推行,组织对空心村、空心房等可复垦后备资源进行调查,科学编制实施方案,上报旧村复垦项目,受到广大农村地区的支持和肯定。

截至目前,泉州市已通过先行核定指标交易获得资金36.39亿元,项目竣工面积达到11727亩,新增耕地11102亩。其中,今年以来,泉州市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先行核定增减挂钩指标510亩,新增耕地509亩,已交易66亩,收益资金2127万元。

首创全新安置方式

建设限价房实现“以地换房”

德化县是典型的山区县,多山地丘陵,村落较为分散,农村宅基地普遍存在“闲、散、杂”的问题,城镇化率已达72.3%,大量青壮劳动力在城关集聚,只剩零星孤寡老人在农村常年居住;多数房屋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受地理条件限制和传统建房观念影响,多数农村旧宅依“风水”而建,布局分散;大部分农村旧宅建设年份较早,因常年无人居住打理,多数已经破败,形成危房,穿插散落在统一规划的新村周边,显得杂乱无章,影响“美丽乡村”建设。

国土资源部门经过调研和审慎论证,考虑到城镇化发展和农民进城务工安居的实际需要,首创全新安置方式,在德化县城东新区规划用地124.4亩,统一建设限价房作为旧村复垦拆迁群众的安置用房,不仅节约大量土地资源,还满足了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安居乐业的需求,实现“以地换房”。截至目前,安置区配套建设的安置用房2635套已全部完成交房。

奏响改造“四重奏”

整治旧村低效利用建设用地

永春县是泉州市开展旧村复垦的主要区域,但在项目实施初期也存在不少困难。比如,部分村级干部存在畏难情绪,部分群众认为“祖宗的房子拆不得”,甚至有的签协议后又反悔,有的旧房要与多个户主签协议,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此外,有些新增耕地质量不符合要求,复垦新增耕地面积少于交易面积,影响项目验收进度等。

为攻坚克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把握重点、抓住节点,奏响旧村改造的“四重奏”——

首先,成立旧村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县镇村三级联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党政群齐心协力”的工作机制,强化“县政府统筹协调、乡镇政府具体负责、村级组织抓落实”目标责任,明确多个部门配合的工作分工,为复垦工作提供高效有力的组织保证;

其次,抓住重要工作节点,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复垦后耕地面积不减少、范围不错位、质量有保证;

再次,资金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邀请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安全;

最后,县级初验严格实行“四个不放过”:复垦错位、复垦不到位的不放过;田埂不规范、有破损的不放过;耕地表面未平整、未格田化、建筑垃圾未清理、耕作层厚度不够、未种植农作物的不放过;边坡没夯实、有破损的的不放过。

据悉,泉州市对旧村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整治,一部分复垦为耕地,一部分改建为新村,农村新增耕地形成的挂钩指标用于城市建设,城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转移部分资金到农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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