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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原标题:钦州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灵山县平山镇同古村委会原主任助理劳道连骗取扶贫项目奖补资金及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至2017年8月,劳道连利用协助平山镇政府实施第五批产业开发扶贫奖补项目工作便利,伙同该村没有养殖产业的9户贫困户伪造虚假申请材料,虚构事实共同骗取扶贫项目奖补资金62350元,劳道连从中分得11000元。2018年10月,劳道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因工作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履行职责不到位受到追责问责,其中,驻村第一书记邓少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平山镇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梁程殷、驻村干部黄振称、村党支部书记李荣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驻村干部刘家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浦北县安石镇坡村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陈小华在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收受危改户款物问题。2016年,陈小华在帮助村民申报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后,收受该村民赠送的红包1000元和香烟一条(折款200元)。2018年4月,陈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将违纪所得退还该村民。

3.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屯良村党支部原书记苏荣福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问题。2012年至2015年,苏荣福在协助贵台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接受群众请托,在为其办理危改指标后,收受其中7户危改户送给的钱款共计25000元。2018年9月,苏荣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和追缴其违纪所得。(钦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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