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日18时起停办全省社保缴费核定业务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为了保证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有序进行,按照省社会保险服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的紧急通知》(青社保费征缴发〔2018〕1号)的要求,全省社保经办机构自2018年12月20日18时起停止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业务。
据介绍,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省社会保险服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的紧急通知》中要求,为进一步理清社保、税务管理职责,移交社保费征缴基础数据,切换、调试信息系统,经与省税务局协商,决定全省社保经办机构自2018年12月20日18时起停止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业务,其他业务正常运行。
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停办的险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贫困人员除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上述各险种成建制单位社会保险费月申报、缴费核定业务(含补缴),以及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业务(包括当期缴费和补缴)。缴费业务停办后,社保机构不得再核定缴费业务。政策性补缴、特殊缴费核定业务待具体明确业务范围、开办时间后再行办理。
为确保在12月20日18时前完成缴费,各级社保机构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申报、缴费人数较多的地区,特别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保险优先办理,通过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增设经办窗口、调剂公休时间等方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完成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