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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在明溪开庭

原标题:我省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在明溪开庭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8日讯 12月17日,明溪县检察院对邓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在明溪县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我省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6年底,邓某在明溪县夏阳乡瓦溪村其责任田靠山边的田埂和草丛中放置猎捕陷阱,共猎捕到7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并致其死亡。经鉴定,经济价值为人民币9352元。邓某非法猎捕白鹇的行为违反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明溪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公诉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明溪县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邓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9352元,缴纳鸟类资源保护公益补偿金3000元,合计12352元,同时还应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中向社会公众发表致歉声明。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陈楚贤 杨芷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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