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4人涉嫌收受贿赂当“保护伞”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汤南通讯员穗纪宣)在上周五下午举行的市纪委监委网络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梁里明介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同步推进扫黑除恶和“打伞”“铲链”工作,形成有效合力。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共梳理、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条,接收公安民警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线索64条。
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
“我们提出纪检监察、公安等机关扫黑除恶协同作战实施办法,同步立案调查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梁里明以从化区泥头车运输行业违法犯罪团伙案为例介绍,通过前期暗访,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发现可能存在黑恶势力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及时启动协同办案机制,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从今年8月至11月三次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在依法打击谢某、李某两个犯罪团伙37名成员的基础上,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与市纪委监委、从化区纪委监委密切配合,同步对钟继阳(从化区交通局原局长,案发时已退休)、利志锋(从化区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赖重飞(从化区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交管总站原站长,时任从化区吕田镇镇长)、谢卫阳(从化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温泉中队中队长)等3名交通系统公职人员、1名公安民警采取留置措施进行审查,对另外4名公安民警采取禁闭措施审查。经进一步审查,还发现其他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另一方面,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始终紧盯行业垄断、“黄赌毒”、“套路贷”等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着重查处民警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收受黑恶势力贿赂、贪赃枉法以及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等问题。今年9月,先后立案查处白云区公安分局民警黄秋迎纵容红星村委垄断当地胶水市场案件、花都区公安分局民警冯彦君为辖内涉黄团伙提供保护案件。
梁里明透露,截至11月底,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民警28人,其中24人涉嫌收受贿赂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4人涉嫌直接参与黑恶犯罪,先后查处了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刘嵩包庇涉恶犯罪分子案、越秀区公安分局民警阳剑实施敲诈勒索案。目前,正抓紧对一条22名民警涉嫌为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开设的娱乐场所提供保护的重大线索开展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