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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卡余额超过票价仍无法进站 女生打官司促改票务规定

原标题:地铁卡余额超过票价仍无法进站 女生打官司促改票务规定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乘坐单程地铁区间仅需2元,卡内余额7.1元,但进站时,却被挡在闸机外,苏州大学一大四女生将苏州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轨交公司)告上法庭。12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从苏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调解,轨交公司需于明年底前,按最低票价进站原则,对规定进行修订并同步实施。对此,该女生表示,“非常满意”。

吴墨卡内余额还有7块多时,无法进站乘车,显示器还不显示余额。受访者供图

持卡余额超票价 女生两次进站乘车被拒

20岁的吴墨(化名),是苏州大学法律专业的一名学生。她向新京报记者回忆,2017年5月和10月,她两次进站,却被无缘无故挡在了闸机外,“卡里明明有7块多,我只坐两站而已,2块钱。”

更让吴墨无法理解的是,一旦卡内金额在7块6以下,闸机就会显示“×”,“无法进站不说,还不显示余额,莫名其妙”。

吴墨认为,轨交公司的规定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她对新京报记者解释称,卡内余额不足可以出站时补票,但是明明只需要2元的区间,“卡内余额超过乘车区间的票价,为何不让进站?”

依据《苏州市轨道交通票务规则》第十三条规定,苏州地铁一号线全程票价为8元,持有苏州市民卡进站可享受9.5折优惠,折后全程票价为7.6元,卡内余额不足7.6元时不能进站。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该规则由苏州市轨交公司制定,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该预付卡不具有透支功能。

对自己的“遭遇”不满后,2017年10月底,吴墨将地铁运营方,苏州轨交公司告上法庭。诉讼书中,她写道,《苏州市轨道交通票务规则》是属于《合同法》所界定的“格式条款”,加重了乘客责任、排除乘客主要权利,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

吴墨对新京报记者称,诉讼前,她与班上的同学,一起对北京、南京等16个城市地铁进行了调研,“大部分城市都规定,只有卡内余额低于最低票价时,才无法进站”。

于是,她请求法院,“确认2016年6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轨道交通票务规则》第十三条内容无效;此外,判令被告尽到告知义务,卡内余额不能进站时显示卡内余额”。

法院:轨交公司明年底前需修改“票务规则”

12月1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案已于上周五(14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吴墨独自一人作为原告出席。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向法庭递交了证据,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陈述和质证。 就吴墨作为本案诉讼的原告主体是否适格,涉诉的《苏州市轨道交通票务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效力如何认定,轨交公司在乘客轨道交通卡内余额不足以进站时是否就卡内余额负有告知义务等焦点,进行辩论。

经审理,法院认为,第十三条规定是轨交公司作为经营者制定的格式条款,其确定的权利义务有违公平原则,是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应当认定无效。同时,该条规定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相关规定,应认定无效。

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最低票价进站的原则,对《苏州市轨道交通票务规则》第十三条进行修订并同步实行。

追访

律师:“格式条款”过度保护轨交公司权利

北京君本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法律角度上讲,该案属于运输合同纠纷,原告作为乘客,与轨交公司是存在消费权益关系的,故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王律师认为,《苏州市轨道交通票务规则》确实属于《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格式条款”,该条款过度保护了轨交公司在提供运输服务中的获取对价的权利,应“属于无效”。

王律师进一步表示,从原告的实际诉求上来说,该案是一场公益诉讼,能够对社会带来一定的启发意义,呼吁公众关心是公共政策本身,对政策问题提出具有完善性的意见、建议。

对话

吴墨:“没想到轨交公司同意调解、修改规则”

1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上本案中的女大学生吴墨。对判决结果她表示“非常满意”。“我不想自己被关注,这不是我诉讼的目的”,吴墨说,她的诉求只是代表了绝大部分苏州市民的需求,“只是想让苏州轨道交通做出一些改变”。

新京报:同学对你起诉这事怎么看?

吴墨:起诉的时候,同学都是比较支持的,他们帮助我一起去深入探究不能进站的原因,一起找法条、找老师咨询。

新京报:对法院调解结果是否满意?

吴墨:对法院调解结果是满意的,因为达到了我当初起诉的初衷,推动了轨道交通的发展。

新京报:推动公共政策改变,会有成就感吗?

吴墨:成就感嘛,看你如何定义这个词,和如何看待这件事情。说实话,我当初没想过事情会进展到这一地步,也没有想过轨交公司同意调解、修改规则。当初没有抱着一种必胜的心态,即使输了,我觉得自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引起苏州市民的关注,从而推动轨道交通的完善,这就已经成功了。

新京报:此前你有过类似诉讼吗?

吴墨:没有,这是我第一次诉讼。

新京报:未来会考虑做一名律师吗?

吴墨:未来还很长,目前还没有想好要从事什么职业,可能记者,也可能公务员吧。

新京报:家人知道这件事怎么说?

吴墨:家人都挺支持的,也给予了我莫大的鼓励和安慰,让我一直走到现在。

新京报:有评价说你过于较真儿。

吴墨:虽然说只有几元钱,但是地铁的消费群体很大,而且受众面很广,聚在一起是一个大数目,我觉得我这样做是值得的,至于其他人怎么说,一个词形容,众口难调,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就好啦。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编辑 张太凌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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