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全面启动
7月20日,市委召开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新一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桂香传达了7月17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宣布了第三轮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的授权决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冬石作动员部署讲话。
会议指出,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政治巡察,坚守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完成了对17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充分发挥了巡察的利剑作用,切实产生了强烈的震慑效应,为市委掌握和研判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加强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本轮巡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为推动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会议要求,要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监督重点,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聚焦违反“六大纪律”问题,切实发挥好巡察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要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更加注重在巡察整改、收效环节上下功夫,推动巡察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标本兼治战略作用。要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对县乡巡察,将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本轮巡察共派出9个巡察组,对22个市直单位和2个县开发区、2个县直单位、4个乡镇开展巡察。本轮巡察时间为2个月左右,7月25日前进驻,9月25日前驻点巡察结束。同时,分别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政信箱,接受群众反映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老干部局、市旅游委、市地震局举报电话:17341001001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团市委举报电话:17341001002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水利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电话:17341001003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林业局、市贸促会、市档案局(馆)举报电话:17341001004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统计局、市政府外事办、市政府金融办举报电话:17341001005
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红十字会、沈阳日报报业集团、沈阳广播电视台举报电话:17341001006
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文联、沈阳燃气集团、沈阳出版发行集团举报电话:17341001007
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市残联、市接待办、市供销社举报电话:17341001008
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法库开发区、县交通局、柏家沟镇、慈恩寺乡;康平开发区、县水利局、
小城子镇、两家子乡举报电话:17341001009 17341001010
统一电子邮箱:swxcb2017@sina.com
统一邮政信箱: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市委巡察办邮编110179
市委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8:00—20:00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邱菊,宇波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