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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首单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正式落地

原标题:上交所:首单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正式落地

新京报讯(记者 王全浩)12月14日,上交所发布会发布,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2018年12月14日上交所市场首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正式落地,通过金融工具创新以市场化方式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上交所表示,根据人民银行、证监会部署,通过出售信用保护等方式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此次交易所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是在前期推出的交易所市场信用保护合约试点的基础上,由中证金融作为交易所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实施机构,与债券承销机构共同提供信用保护,重点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发挥债券市场公开、透明、引导性强的优势,修复民企债券融资渠道,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据悉,本次信用保护工具由中证金融与华泰证券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设。亨通光电为上交所民营上市公司,目前主体评级AA+。当日,亨通光电通过簿记建档方式顺利发行公司债(18亨通01)1亿元,发行利率为4.9%,中证金融和华泰证券向该期债券认购机构共出售信用保护合约名义本金3000万元。其中,中证金融提供1500万元名义本金信用保护,华泰证券提供1500万元名义本金信用保护。

中证金融和华泰证券同步出售信用保护合约、为民营企业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债券的顺利发行,也进一步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同日,招商证券对海亮集团当日发行的公司债券出售信用保护合约,以市场化机制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有效支持。

上交所表示,交易所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通过市场化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结合前期试点经验,市场主体自愿参与,公平协商。在民营企业选取、价格形成、期限安排等具体实施环节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中证金融与市场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短期限为主,契合了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二是健全激励约束安排和风险共担机制。中证金融和债券承销机构按照风险收益对等原则,共同出售信用保护合约,共担风险。中证金融与债券承销机构既可以各自名义对同一保护对象分别提供信用保护,也可以联合提供信用保护。

据悉,上交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近期发布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规则,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作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着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新京报记者 王全浩 编辑 梁缘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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