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印发 新增两大奖项

原标题: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印发 新增两大奖项

12月13日,记者从贵州省科技厅获悉,《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已进行了修订,现已印发施行。

《实施细则》调整了省科学技术奖的构成,新设立省自然科学奖和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合并了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相关内容。《实施细则》明确了省自然科学奖和省技术发明奖的评定标准,修改了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定标准。在申报要求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供第三方的评价证明,由申报者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将报奖时间修改为应用实施二年以上。

《实施细则》调整了省科学技术奖等级比例,将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2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2项,一等奖、二等奖总数不超过40项。(记者 易颖)

相关阅读:
福州市多项优秀专利项目获省政府表彰 南航华北营销中心天津营业部 成功举办产品推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