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持发展独具八闽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4日讯 目前,福建全省已建立各类调解组织2.02万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982个。2012年以来,福建省民转刑案件特别是命案发案大幅下降,全省化解矛盾纠纷102.6万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今年上半年,福建省群众安全感、执法工作满意指数分别达到98.15%、96.27%,均创历史新高。2017年,在全国综治考评中,福建由2016年的第三名跃居第一名……
这份平安建设成绩单的取得,离不开不断创新发展的“枫桥经验”在福建的落地生根。
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时代化本地化,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为“枫桥经验”注入新元素、增添新活力。
自1999年起,省委书记、省长连续20年与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面对面签订综治责任书,将多元化解列为“军令状”重要内容,主要领导必须带头深入一线接待信访、现场办公、化解矛盾。
福建省市县乡四级还成立由党政分管领导任组长,司法行政部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人民法院分别牵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参与的多元化解领导小组,明确了省市县乡村五级领导直接抓、党政同责一起抓、部门协力共同抓的工作责任。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紧跟行业领域新动向、矛盾纠纷新特点,推进行业领域调解专业化精细化,整合司法、调解、保险、鉴定、评估、公证等资源,推行多领域矛盾纠纷“一条龙”化解和“一站式”调处,相继打造了“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一站式”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和涉台涉侨纠纷调解、军地矛盾纠纷联调联处等一批富有福建特色的多元化解品牌,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在坚持党政主导下,福建积极发挥法治引领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作用,立法先行,将多元化解纳入法治化轨道。继厦门市出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后,2017年11月,《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多元化解也是《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的重要内容。
立足“山、海、台、侨”等区域特色,福建创新性嫁接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在山区,南平、三明、龙岩等地整合涉林调解资源,组建覆盖山区的调解网络;在厦门、漳州等地,聘请台商台胞担任调解员,调处化解涉台矛盾纠纷。
枫桥经验,历久弥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应用不断发展,福建各地利用互联网“云平台、大数据”,把综治中心建设列为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一号工程”,实现300多项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打造出了新时代的“枫桥经验”。
同时,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的APP软件,实现对公安派出所、基层调解组织调处农村交通纠纷的实时指导,推动线上调解机制化、规范化,推动形成共建共治格局,最大限度把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
福建各地主动发挥网络信息技术优势,坚持“传统+现代”“引导+参与”,依托省级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大数据”库,“网上信访”“智慧法院”“智慧检务”“在线调解App”等网上调解平台在全省遍地开花,“互联网+电商调解”“互联网+在线诉讼”等网上调解品牌相继涌现,“线下调解”进一步向“线上调解”拓展。
55年的传承和发展,福建深谙“枫桥经验”精髓,立足本地特色,坚持创新发展,追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大公约数, 开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思路,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福建建设,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枝繁叶茂、百花齐放。
(本报记者 赵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