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座寺庙40名僧尼12个优胜地区(单位)受表彰
12月13日,记者从全省藏传佛教和谐寺庙优秀僧尼暨寺庙社会管理工作表彰大会上获悉,我省对全省和谐寺庙创建以及寺庙社会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20座藏传佛教和谐寺庙、40名优秀僧尼和12个优胜地区(单位)进行表彰。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省创建和谐寺庙和广大僧尼爱国爱教的热情,授予湟中县塔尔寺等10座寺庙为2017年度全省藏传佛教和谐寺庙;授予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文都大寺民管会成员俄行拉赛等20名僧尼为2017年度全省藏传佛教优秀僧尼。授予曲麻莱县巴干寺等10座寺庙为2018年度全省藏传佛教和谐寺庙;授予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曲格寺僧人罗智尖措等20名僧尼为2018年度全省藏传佛教优秀僧尼。同时,根据青海省藏传佛教寺庙社会管理工作专项考核办法,授予果洛、玉树、西宁为2017年度全省藏传佛教寺庙社会管理工作优秀地区;授予海西、海东、海北为2017年度全省藏传佛教寺庙社会管理工作良好地区。授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为2017年度全省藏传佛教寺庙社会管理工作优秀单位;授予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为2017年度全省藏传佛教寺庙社会管理工作良好单位。
据悉,截至目前,我省先后有200座寺庙、600余名优秀僧尼受到了表彰,在宗教界树立了“标杆”,和谐寺庙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日趋明显,广大僧尼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爱国进步力量进一步壮大,在广大藏区营造了浓厚的学有先进、赶有榜样的舆论氛围,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魏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