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醉酒驾车还撒谎,聪明反被聪明误
焦作马村:检察官智破“零口供”案】
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查处后拒不承认醉驾事实,还谎称是妻子开车,企图通过编造虚假事实躲过法律的制裁,检察官通过行车记录仪发现破绽,还原了案件真相。近日,朱某被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3月3日晚,朱某酒后驾车行驶在焦作市山阳区某路段,见前方有交警设卡查酒驾,随即靠边停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达到119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酒精含量为115.84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但朱某却拒不承认,声称自己虽然喝了酒,但并未驾驶车辆。他先是说自己喝酒前将车停放在路边,酒后刚坐上车就被交警盘查;后来又说酒后让妻子来代驾,因为前方有障碍物,妻子开不过去,就将车停在路边,二人步行回家,走到半路自己又折回车内拿包,后被交警查获。前后7次讯问,朱某均拒不认罪。由于现场周围摄像头不清晰,不能清楚反映车内驾驶人情况,交警的执法记录仪也只能反映朱某被查处后接受酒精检测的情况,不能直接证明当时车内驾驶人就是朱某,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困境。
随后,办案民警邀请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办案民警补充侦查。调取了朱某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后,检察官发现,朱某妻子有10年驾龄,且前方障碍物距离停车位置有近2公里距离,不合常理。另外,结合行车记录仪和交警执法记录仪进行分析,朱某所驾驶车辆从靠右停车直至被警察查获最多只有24秒的时间,其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往返一二百米返回车内拿包。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朱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以及撒谎狡辩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