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陇南:出台《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12月11日,甘肃省陇南市监委出台《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决定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并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该《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是市监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主要从在陇南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优选聘请,也可以在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特约监察员在市监委领导班子产生后换届,每届任期与本届领导班子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履行的职责包括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市监委制定纪检监察规章制度、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市监委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和其他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办理市监委委托的其他事项。(供稿 焦梅 编辑 牛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