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萧县:派驻机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89人次
今年以来,萧县纪委监委不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高度重视派驻机构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派驻监督实效。1-11月全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共处理289人次,立案50件。
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派驻机构政治功能。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党支部建设为抓手,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方式一以贯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以案警示”为牵引,紧抓“学、查、改、促”四个环节,推动“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派驻机构政治功能和战斗力。
加强能力建设,增强派驻机构监督合力。组织派驻干部赴浙江大学参加以办案谋略与谈话技巧、“四种形态”的把握运用、职务犯罪案件研究等课程为主的业务培训班,加固业务衔接薄弱环节,扫清业务盲点漏点;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开展重点监督,针对问题线索处置、执纪执法衔接、职务犯罪预防等具体业务,与负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开展“传帮带”服务,变派驻纪检监察组孤军奋战为联动监督,形成合力。
加强规矩建设,填充派驻机构规矩意识。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原文及其审议会议精神,精准厘清工作职责,规范理顺工作流程,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既坚持执纪必严,又坚持纪法协同,用足用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作风建设,拔高派驻机构作风标准。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执纪零容忍,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坚持监督无禁区、无例外,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加强派驻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使“监督者受监督”、“执纪者先守纪”,确保派驻干部的廉洁性,传递严防“灯下黑”的强烈信号。(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