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滁州琅琊:1-11月份立案50件处分43人
今年以来,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挺纪在前,强化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监察业务能力。1-11月,全区处置问题线索192件,立案审查50件,给予党纪处分43人(同时给予政务处分3人)。
变“群众上访”为“带案下访”。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方法,出台《琅琊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案下访工作制度(试行)》,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带案下访不少于6件次,对重大、疑难问题线索主动下访。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深入一线,搭建“零距离”接访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向群众反馈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共带案下访10批次,协调解决信访事项18件,发现问题线索6件,立案查处4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
变“单打独斗”为“联动协作”。整合区纪委监委机关6个室、16个派驻(出)机构办案力量,成立8个办案组,对问题线索集中开展处置,健全完善协作机制,采取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方式,形成办案合力。突出实践实战,通过以案代训、个案指导等形式,快速提升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办案能力。10月份以来,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50件,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线索处置质效大幅提升。
变“自查自审”为“交叉互审”。制定《琅琊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案件审理工作实施意见》,整合派驻(出)机构力量,挑选20名骨干成立5个案件审理小组,交叉审理各派驻(出)机构审查的案件,审理小组提出审理意见,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二次审理”,原派驻(出)机构作出处分决定,变“自查自审”为“交叉互审”,解决了基层查审不分、审理质效低下的问题。前11个月,派驻(出)机构立案审查案件35件,处理违纪党员29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