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12月1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卫东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向阳、张业锁、方正杰、吴利林、张怀科,秘书长刘观宝出席会议。出席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为41人、40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情况、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审议了《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向被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汪卫东指出,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开好这次会议,意义重大。汪卫东强调,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要求,全面细致、务实高效,勤俭节约、扎实有序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要进一步总结好2018年工作,谋划好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做好新一年人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副市长宁波,市中院院长王晓东,市检察院检察长胡胜友,市监察委副主任刘清,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任达 赵俊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