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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踩雷广告坚决说“不”!

原标题:对踩雷广告坚决说“不”!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根本不存在永远不变的事物。但从山西省市场监管局12月10日公布的十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来看,化肥、医疗广告夸大功效,银行理财产品广告虚夸高收益,水疗广告涉嫌侵犯国家领导人肖像权,汽车、酒店和房地产广告使用“最好”“最佳”等广告法明令禁止的绝对性语言等,“踩雷”的广告比比皆是。

从包装袋到展示牌及印刷品;从微信公众号到互联网网站,这些广告平台均有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为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对虚假违法广告,重拳出击——

案例一:“绿荣”牌化肥包装袋上有猫腻

“绿荣”牌玉米配方肥和复合氮肥包装袋印有:“本品是山西农业大学配肥专家为响应国家提倡的测土配方施肥号召,引导精准施肥……使玉米苗壮、杆粗、抗倒伏……效果显著,一般增产25%-35%”“40公斤大于同等含量复合肥50-60公斤的肥效”“根据各种元素的拮抗和互补作用,玉米需肥特点,合理配比,是提高产量、改善品质的最佳产品”等夸大宣传效果的内容,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9月,长治市长子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35万元。

案例二:长治潞州农商行展示牌和印刷品上发布违法广告

“全市最高,一年利率3.55%,最高可达4.59%”“收益稳健,高出想象”“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可达4.59%”……当事人在其展示牌和印刷品上发布投资理财广告,广告用语违反《广告法》。今年7月,长治市工商局城区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5万元。

案例三:中民普健印刷品违规使用国家领导人形象

“可有效调理以下78种疾病:抑郁症、慢性疲劳、排毒、肥胖症、更年期综合症、男性保健”“漂浮水疗的功效:缓解疲劳、促进皮肤表层代谢、消炎祛痘等美容养颜作用”……当事人在其印刷品上发布漂浮水疗广告,广告中含有以上内容,并利用国家领导人形象对产品进行宣传,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5月,运城市工商局盐湖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案例四:浅水湾大酒店违规使用绝对化用语

当事人在其酒店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广告中含有“去机场、太原南站、大学城、晋中客运站、晋中高铁站住宿最佳酒店”等内容,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5月,晋中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案例五:万家幸福房地产承诺超值回报诱导消费者

“万家幸福为您推荐优质好房,让您坐拥房产投资的超值回报、万家幸福优质好房回报率6%以上”……当事人发布印刷品广告,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6月,太原市工商局晋源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案例六:举明教育绝对化语言夸大宣传

“山西领航教育是CCTV教育合作伙伴、山西连锁、举明教育集团下优秀品牌;97%提分率;10年时间1300名员工共同见证,一本上线5209人,600分以上782人……张XX总分693分,徐XX保送XX大学”……当事人在其网站发布“山西领航教育”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8月,运城市工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4万元。

案例七:君和车行使用禁止的绝对性用语

当事人在其网站发布“山西君和汽车销售服务”广告,广告中含有“按照奥迪国际通用标准建成太原市规模最大、功能最全、标准最高的奥迪城市展厅旗舰店,是山西地区奥迪品牌唯一的世界级体验中心”等内容,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9月,太原市工商局万柏林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案例八:雁门春酒借权威机构威信吸引消费者

雁门春酒包装盒广告中含有“人民大会堂指定用酒”“中国世纪大采风”等内容,实际上,当事人未经人民大会堂授权为指定用酒,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11月,朔州市工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广告费用三倍罚款2.72万元。

案例九:中医肝病医院擅自发放互联网医疗广告

当事人在未取得互联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发布“肝病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人工肝技术,治愈率高达80%以上”“首家引进尖端诊疗设备精准与医疗”等内容,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9月,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万元。

案例十:客立方网络科技网站违法广告铺天盖地

“晋阳湖旁花园院落大宅,出门即是地铁3号线、未来6号线”“学府街上人文宅院,太原三附小、四十八中距离地铁2号线500米”等内容……当事人在其网站发布“鼎盛国际青年城”房地产广告,广告中含有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9月,太原市工商局万柏林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郝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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