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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判决泄私愤 造谣诽谤被拘留

原标题:不满判决泄私愤 造谣诽谤被拘留

由于对法院生效判决不满,原告刘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谭某某在运城市中院作出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后,多次到平陆县法院,对案件承办法官进行人身攻击,尤其在省高院驳回刘某某的再审申请后,谭某某为泄私愤,于今年12月1日公然在新浪微博上用实名方式发表对承办法官的诽谤性、不实性言论,并发至朋友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近日,平陆县法院依法决定对谭某某司法拘留15日。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平陆县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告赵某某、被告冀某某确认合同无效一案,平陆县法院经审理后于2017年10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原告刘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运城市中级法院于今年2月21日二审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后原告刘某某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今年11月6日,省高院作出裁定,驳回刘某某的再审申请。

鉴于谭某某作为该案的诉讼参与人,其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办案法官的人身权益,损害了司法权威,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平陆县法院遂对谭某某实施司法拘留。

通讯员靳彦毛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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