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州:重拳整治农村水利项目突出问题 立案37件
“在祁阳县黄泥塘镇幸福村村级公路扩宽工程建设中,指定关系人承建,给予幸福村村支书段安青和村会计段国安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镇计生工作人员郑建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日前,永州市祁阳县召开会议,通报农村水利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永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力度,以“一条路”、“一条沟”为抓手,积极开展农村水利、道路和农村三资、扶贫产业项目资金等为内容的1+4专项整治行动。市纪委市监委坚持“一盘棋”统筹,“一条龙”落实,“一把尺”查办,高质量、严要求、真实效整治。全市开展乡镇纪委到基层访民亲民、掌握实情、化解矛盾、监督执纪“四个到基层”行动,在各贫困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监督小组,让监督的“眼”和“耳”盯准扶贫领域。
到目前为止,全市农村水利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圆满收官,全市共排查2016年实施的农村水利项目6246个,立案查处37件,现已结案30件,对6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党纪处分29人,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30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追缴违规资金24.3万元。(永州市纪委监委 陈卓韬 胡剑平)